民乐检察情况反映(第10期)
【检护民生】 民乐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水务局
开展春季河道巡查工作
为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检察监督职能与行政执法职能的衔接配合,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近日,民乐县人民检察院以生态环境治理为抓手,会同县水务局负责人、村级河长、水管处负责人对民乐县马蹄河、黄草沟河等地开展联合巡查。
巡查组一行先后前往马蹄河、黄草沟河,实地查看了河道疏通、河堤两岸环境整治等水域环境综合治理情况,重点排查了是否存在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突出问题,查看河道周边、河道保洁、河流水质、公示牌是否完好等情况。
生态兴则文明兴。民乐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主动融入绿色发展大局,加大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力度,深入落实《民乐县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加强与县水务局等行政单位的协作配合,实现河道生态保护常态化,切实把“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和自然保护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落实到具体的检察实践中,持续推动河流生态保护突出问题整治,为共同守护民乐县河湖生态健康安全贡献检察力量。
※ 本期责任编辑:李萍 签发:李成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