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检察情况反映(第8期)
立足检察职能 助推行政检察工作行稳致远
全市检察长会议召开以来,民乐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全面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责,强化案件办理力度,有力规范行政行为,促进行业监管堵漏建制,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一、聚焦监督重点,提高办案质效
加强对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诉讼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跟进监督,发现行政机关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的,及时督促纠正,依法维护司法公信力。围绕市场监管、交通管理、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加强对人民法院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立案、审查、裁定、执行以及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行为、怠于执行或者执行行为违法的监督。深入落实《甘肃省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工作指引(试行)》,积极探索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征地拆迁、行政处罚、食药安全等领域,深入挖掘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线索,重点加强对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这一类“事”的监督、“行为”的监督。
二、抓重创新驱动,实现科学发展
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规范办案流程,畅通内部线索移送与流转渠道,统筹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走深走实,确保“刑事司法+行政执法”无缝衔接,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通过制发检察意见书与检察建议书,督促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对被不起诉人进行行政处罚,有效提升社会治理效果。加强对制发检察意见必要性的审查,加强案例指导,进一步提升反向监督的精准性、针对性,助力提升诉源治理。
下一步,民乐县人民检察院将牢固树立行政检察现代化监督理念,积极适应行政检察工作新格局,加强组织统筹、聚合办案力量、优化资源配置,不断强化监督合力、增强监督韧性。强化内部一体联动协作,健全“四大检察”协同办案机制。注重外部联动,加强与行政执法单位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常态化信息互通、案情通报、争议化解等机制,实现“齐抓共管、同防共治”,形成工作合力,积极营造双赢多赢共赢的检察新局面。
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各部门。
※ 本期责任编辑:李萍 签发:李成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