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检察情况反映(第7期)
民乐县人民检察院出台《方案》部署推进
“检护民生”专项行动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省院《“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市院《“检护民生”专项领导小组通知》要求,民乐县人民检察院聚焦民生重点领域,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民乐检察工作实际为抓手,围绕就业、食药、社保、住房、养老、环保等问题,制定《民乐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重点工作,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责任期限,让人民群众可感、让检察干警可干。
《方案》明确刑事检察要加强劳动者特别是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犯罪;加大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司法保护力度;强化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惩治预防和被害人救助服务。依法打击养老诈骗犯罪,最大限度追赃挽损;保护依法办理涉军人、军人家属和英雄烈士等群体的普通刑事犯罪案件;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依法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特别是严惩制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涉农资犯罪。
《方案》明确民事检察要常态化开展支持起诉等工作,审慎拓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支持起诉。积极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着力推动农民工欠薪难题解决。加大残疾人、老年人、在校学生、妇女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精准开展金融领域民事检察监督,办好借款合同纠纷、涉房地产纠纷案件。加强对涉伪劣商品合同、人格权及社会保险类纠纷的民事检察监督,切实维护民生安全。
《方案》明确行政检察要强化对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婚姻等登记案件的检察监督,高质效办理涉社会保险类纠纷监督案件,针对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和行政职能部门监管失职违法行为,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移送犯罪线索。加强与行政执法单位的沟通协作,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重视行政争议化解,积极多方协调沟通,对可能存在矛盾纠纷及风险隐患的案件,及时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方案》明确公益诉讼检察要加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聚焦网络新业态涉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开展服务“三农”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强化反电信网络诈骗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深化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持续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英雄烈士权益,加强英雄烈士荣誉权和名誉权保护、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
《方案》要求要综合运用打击犯罪、监督纠正、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到社会治理,高质效办理一批具有社会影响的涉民生案件。要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主动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及工会、妇联等社会团体的沟通协作,以制度创新推动专项行动的开展。要深入调查研究,梳理重点领域民生难点问题,摸清相关案件底数,打通难点、堵点问题。要加强总结宣传,积极宣传专项行动中的经验做法、具有标志性、典型性的检察为民案件,讲好检察为民故事。
下一步,民乐县人民检察院将把“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作为工作重点,继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监督的准确性,加强统筹协调,抓好任务落实,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充分运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据悉,民乐县人民检察院已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干警全面学习《方案》,各部门认领任务、确定负责人,专项行动正在有序推进。
※ 本期责任编辑:李萍 签发:李成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