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阳光检务 > 正文
阳光检务

建立民乐检察受理案件规范化管理模式,推动案管工作稳步提升

时间:2024-08-16 14:35:04 来源:  作者:魏好勇 点击数:

案件受理工作是打开检察机关办案程序的“阀门”,是基础性工作,也是至关重要的案件流转环节。民乐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始终坚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及时沟通的工作原则,助推案件受理工作规范化、专业化、高效化发展,做好案件流转“一传手”。

一是依法依规,严格受案标准。根据《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受案标准》,明确案件卷宗的必备材料、法律文书等要求。对于符合受案标准的案件及时录入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不符合受案标准的,告知侦查(调查)机关案件承办人原因,要求补正后再次移送。针对涉黑涉恶、涉未成年人、涉企等特殊性质的案件,提高案件受理的标准,做到受案更规范化、更精细化、更准确化。建立民乐检察受理案件规范化管理模式,推动案管工作稳步提升。

二是精准发力,明确审查重点。案件受理时,不仅要对卷宗材料进行细致的形式审查,还要在本院是否有管辖权、犯罪嫌疑人是否在案、涉案财物是否移送上做到重点把关。严格审查案件来源,确保案件属于本院管辖,且手续齐全、程序合法,避免非管辖案件进入。仔细核对起诉意见书、换押手续以及强制措施法律文书,确认强制措施执行情况及犯罪嫌疑人关押地点或取保候审地点或监视居住地点,避免出现犯罪嫌疑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到案的情况;认真核对侦查(调查)机关移送的涉案财物与清单是否相符,做到物单一一对应。努力实现案件信息“零差错”,为办案部门提供准确的第一手案件材料。

三是加强学习,提高审查能力。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信息技术也随之高速发展,新型案件不断涌现。案件管理办公室在确保受理案件的正确性和规范化外,需要不断加强综合法律素养及业务能力水平,以保证案件受理工作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最高检统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全国检察机关十大业务系列教材》、知网发布的最新理论文章等就成了案管办的必学“科目”。通过学以致用,在实践中强化理论、在理论中指导实践,不断驱动案管人员综合素养,提升案件受理工作专业化水平



关闭

智能悬浮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