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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四关”,切实加强案件管理工作

时间:2024-05-24 17:17:28 来源:  作者:成佩 点击数:

民乐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以“管理、监督、服务、参谋”为职责定位,积极发挥案件管理中枢作用,在案件受理、流程监控、数据分析等方面,更新理念,细化流程,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严把案件进口关。第三检察部对案件、法律文书统一受理,在“进口”环节实行源头管理,安排专人针对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审核是否由本院管辖、文书是否齐备、电子卷宗是否上传、强制措施是否正确、随案物品是否移送等,复审校对录入案件信息,确保录入准确,杜绝案件“带病”进入。

严把案件程序关。案件分送业务部门后,第三检察部主要对办案期限、办案程序、办案质量进行动态监控,特别是对案件办理流程是否正常、是否回转、办结后有无及时完善相关材料并结束流程等进行监督管理,避免流程操作不当造成假性超期。对办案人员违规办案、超期办案、扣押款物处理不当等违规行为及时预警和纠正,进而规范执法办案行为。

严把案件质量关。案件质量管理覆盖案件的受理和审结,贯穿在办案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第三检察部在案件的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程序规范、文书制作,到语言表述、装订顺序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评查。以发现问题为导向,立查立改,切实解决执法办案中的不规范问题,真正把案件评查转化为促进案件质量提升的过程。

严把案件数据关。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是第三检察部的核心工作,第三检察部在督促案卡规范填录的同时,紧盯上级重点工作,强化业务数据研判分析,动态调整分析重点,每月定期发布案件质量评价指标等数据指标,而且通过报表分析和案件质量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员额检察官办案提供参考,切实当好参谋助手,充分发挥检察业务“风向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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