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我听进去了,也明白了,愿意息诉罢访,不再申诉”。这是民乐县检察院在接待一位申诉人时的情景。今年以来,民乐县检察院民事检察工作遵循“抗诉与息诉并重,和解与维稳同行”的工作原则,积极开展民事检察和解息诉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了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与社会环境。

一是更新执法理念,坚持抗诉息诉“两手抓、两手硬”。在依法履行抗诉职责的同时,把民事检察息诉工作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让办案人员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努力践行“枫桥经验”,树立息诉与抗诉并重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监督职责与服务大局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办案与化解矛盾的关系,努力把群众身边的“小案”办好。
二是建立息诉工作制度,使息诉工作“行有序,动有规”。严格落实高检院以及省市院的办案规则,从息诉案件范围,工作程序和方式方法等方面,逐一加以规范,使息诉工作有章可循。首先是坚持检察长和班子成员接访制度,以“头雁效应”带动“群雁活力”,并制定检察长接访日专职接待员负责记录工作,强化检察责任担当,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温度。其次是保持办案过程公开透明,落实办案公开制,使申诉人了解诉讼程序、证据规则,以公开促公正。创新息诉工作方法,如“立足事实,勘定是非”、“因案制宜,有的放矢”、“以案育人,以案助人”等。
三是注重释法明理,分类引导增强息诉实效。正确把握申诉人的目的和期望,以生活化的语言以案说法、以案释疑、以理劝息,从而打消部分申诉人以为只要能缠能闹就能达到目的的想法,从而引导申诉人从不平衡的心理状态解脱出来,达到“以案育人”。

四是坚持开门办案,以公开听证化解矛盾纠纷。对于部分疑难与长时间缠访案件,本院以“应公开、则公开,能听证、尽听证”的办案原则,能动履职,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运用检察智慧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引导申诉人息诉罢访,做实释法说理,真正促进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