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以来,民乐县人民检察院迅速开启“五学模式”,组织检察人员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以党的二十大精神统领检察工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一是抓好集体学。10月16日,县人民检察院组织检察人员到单位五楼会议室集中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盛况,聆听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19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报告。习近平总书记的报告使全体检察人员深受鼓舞,倍感振奋。院党组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就学习大会精神做出安排,召开党组会议(扩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扩大)、检察长办公会议、检察委员会会议和全院干部大会组织检察人员多频次集体学习二十大报告全文,观看央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专题新闻》,传达《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等文件精神,引领检察人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二是鼓励自主学。在订购的学习资料因疫情不能送达的情况下,印制《民乐县人民检察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材料汇编》,发给检察人员,人手一册。把其中的《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大会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期间、大会结束后的重要讲话,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全会重要文件,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部署,作为检察人员第一手学习材料,要求其认真研读,深刻领会大会精神的核心要义。向检察人员推荐微信小程序,推送中央和各级地方党委官媒网页链接,鼓励检察人员借助“学习强国”“甘肃党建”“甘肃省公务员网络培训平台”“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学习工具和平台自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
三是开展交流学。党组书记、党组成员、不是党组成员的副检察长带头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扩大)作学习心得交流,谈学习体会,讲贯彻措施,为检察人员深学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出榜样。12名同志在会上作学习心得体会交流,党组书记对大家的心得交流进行点评,适时向检察人员提问,考察大家掌握大会报告重点的情况。派员参加县委组织的专题培训和政治轮训,邀请党校和县委讲师团专家作专题讲座,以专业解读帮助检察人员深化对大会精神的理解;安排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在全院干部大会讲党课,其他领导同志到所在党小组讲党课;安排知识竞赛、专题测试、主题演讲等活动,带动检察人员在交流互鉴中深化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理解与把握,紧密结合检察工作深入思考落实党在新时代的中心任务和服务县委中心大局的路径。
四是强化宣传学。在二楼大厅设置3个宣传栏,呈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内容,大厅电子屏滚动播放党的二十大报告新观点、新思想、新提法,把二楼大厅建成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阵地。发挥“两微一端”作用,集中转发中央和各级党委、人民检察院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安排部署和相关报道,发布本院学习大会精神的动态信息,组织检察人员在官微“出镜”“发声”,谈心得体会,说检察故事,形式生动活泼,深受欢迎。在“两微一端”发布检察人员诵读《中国共产党章程》小视频,社会反响良好。高度重视外部宣传,在对外电子屏、大院外墙、公交站点发布大会精神宣传标语,印制大会精神宣传彩页摆放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供来访群众取用学习,真正把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做实做深。
五是付诸实践学。自觉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深刻理解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等论述,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县委若干措施,忠实履行检察职责。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严惩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批捕60人,起诉181人,群众安全感显著增强;加强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促进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深化公益诉讼检察,助力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守好群众“舌尖上的乡愁”,保障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参与维稳安保、社会治理、疫情防控,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城市居民小区(楼院)、市容市貌和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等重要工作,以检察成效检验学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