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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提高站位 聚焦重点 深耕细作——全力推进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创新发展

时间:2024-06-13 11:06:3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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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检察长会议召开以来,民乐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检察理论研究的各项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项举措推动民乐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理念。树牢对检察研究工作的正确认识,结合检察工作特色开展研究。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领导牵头,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带头开展“大调研”,主动邀请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律师协会开展交流会,全方位、多角度吸收法律实务界理论研究成果和经验,进一步形成理论共识,增强理论认同,形成“百花齐放”的检察理论研究和实务调研的良好氛围。

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增强问题导向。结合检察实践,围绕办案进行研究,把基础理论研究和业务应用结合起来,鼓励和引导检察业务骨干针对办案实践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创新领域进行引领开拓,善于发现、分析、总结问题,将研究思维融入办案实践中,准确把握检察理论的重点,努力为检察实践提供更多高质量的理论产品。

三是细化工作分工,强化考核引领。建立调研考评机制,根据检察官的数量和特点,把调研课题分解到各办案组,将调研工作完成情况与年度绩效考评相结合,调研成果在上级检察机关各类理论和实务调研活动中刊发、通报表扬、获奖的,作为评优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激励检察干警撰写理论调文章的积极性。

四是激发青年干警,加强人才培养。注重检察理论研究人才的培养,加强对青年干警的“传帮带”,利用年轻干警法律知识扎实、工作积极性高的优势,鼓励干警开拓视野,积极参加理论探讨活动,由调研骨干带徒“授艺”加强指导,从而培养出检察业务骨干,推荐入选全市、全省检察理论调研“人才库”。

检察理论研究任重而道远,今后,民乐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探索、拓宽思路、创新方法,深入开展理论调研,将检察理论研究作为服务决策和司法办案的“智库”,为检察实践输送高品质的智力产品,不断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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