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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实“三个管理”工作,努力以案件管理现代化服务保障检察工作现代化

时间:2025-03-27 15:21:15 来源:  作者:耿婷 点击数:

2024年,民乐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在市检察院案管办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最高检、省市院关于案件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自觉把案管工作融入检察工作大局,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助力抓实“三个管理”工作,努力以案件管理现代化服务保障检察工作现代化。


做精窗口工作,优化检察服务。
夯实受案基础工作。规范案件报送、分案流转,提高案件受理流转质效,力争做到案件“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全年共统一受理案件204件,对业务部门口头预警200余次,制发书面提醒3份。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坚持查封、扣押、冻结、处理与保管相分离的原则,拧紧涉案财物管理“安全阀”。2024年,进一步规范扣押、冻结、处置涉案款物行为,统一监管涉案物品入库184件,出库145件。加强法律监督线索移送。深入落实《人民检察院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规定》,统筹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衔接工作,加强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协作配合,有效提升成案率。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加快推进“现场+异地+互联网”多元化律师阅卷服务体系建设,坚决做到3个工作日内完成阅卷申请的受理和答复。2024年,接待律师阅卷137件,网上受理律师辩护与代理51件。


加强内部监督,抓好“三个管理”
以办案质效分析做好业务管理。针对骗取贷款、交通肇事等频发案件开展专项数据分析,撰写2期《检察办案质效分析研判报告》,发挥统计分析的决策服务功能。以案件本身做细案件管理。深度整合“数检通”“数据校验管家”等智能辅助软件,构建“智能+人工”协同监控体系,依托“日审核+周通报+月分析”机制,针对案件存在问题口头提示200余次,制发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4件。以案件评查做实质量管理。开展案件质量常规评查12次,专项评查2次,共计评查各类案件419件,常规案件评查覆盖率达100%,均为合格案件。


深化检务公开,推进阳光司法
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围绕重点工作加强与人民监督员的良性互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听证、案件质量评查、巡回检察等工作。2024年,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监督办案活动48人次。深入开展检察听证工作。引导业务部门对所办理案件做到应听尽听、规范听证,组织开展听证员集中培训工作1次。共开展听证10场次16件,听证案件范围涵盖“四大检察”。持续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以12309检察服务平台为载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4年,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58条。


强化依法履职,延伸管理职能
严格规范检委会议事程序。认真贯彻《甘肃省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工作规范》,对市院通报的检委会工作情况进行逐项整改。共召开检委会召开检委会14次,检察长主持14次,均严格按照检委会工作规范程序进行。高效完成优秀法律文书、典型案例上报工作。组织本院优秀法律文书、典型案例评选领导小组,对各类案件中制作的各类法律文书及总结提炼的典型案例进行初评,推荐上报典型案例6件,上报优秀法律文书11份。持续开展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向《检察工作》《中国检察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论坛”、“西部论坛”等投稿25篇,被采用10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张掖检察工作现代化》获“2024年敖包检会”二等奖。四篇文章被法学知名期刊《甘肃政法大学学报》《西部论坛》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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