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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不悔改 再次醉驾终获刑

时间:2024-08-01 09:53:5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我想着我也没喝多少

路上也不一定有警察……”
近日
正在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的赵某某
再次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取保候审遇上醉驾!就问你怕不怕?
案情回顾
2024年1月,赵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其血液酒精含量达157mg/100ml,公安机关以赵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其取保候审。同年4月,赵某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又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其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61mg/100ml。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赵某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检察机关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经审理后,法院以赵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
检察官提醒
取保候审是刑事案件的强制措施之一,侦查阶段被取保不代表不构成犯罪,仍需要候审“听从发落”,案件只有经过开庭审理才算终结。在此,告诫司机朋友,危险驾驶的行为不仅触犯法律,还可能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可弥补的伤害。司机朋友不要怀揣侥幸心理而违反交通法律规定,杜绝酒驾和其他违法行为的发生。
检察官普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酒后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在20毫克/100 毫升至80 毫克/100 毫升之间的,属于酒后驾车,由交警部门给予罚款、行政拘留、扣分等行政处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 毫克/100 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犯罪,将面临最高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发生交通事故致人重伤以上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可构成交通肇事罪,法定最高刑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醉酒驾驶机动车乱冲乱撞危害公共安全的,还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视情节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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