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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监督”齐发力,提质增效共发展

时间:2024-06-13 14:37:3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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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检察长会议召开以来,民乐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明确工作思路,部署重点任务,强化法律监督,把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以下简称“两项监督”)作为检察监督工作重点,以更实的举措提升刑事检察质效。
一、加强业务学习,持续增强监督意识
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检察机关必须以办案为中心强化法律监督,履行好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提升监督质量和监督效果。通过加强业务学习,持续强化刑检条线干警法律监督意识,让全体刑检干警把立案监督、撤案监督、纠正漏捕漏诉、侦查活动监督的内容以及监督方式握在手中、记在心中,打造敢监督、会监督、善监督的刑检队伍。通过常态化精准监督,不断规范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行为。
二、把握监督重点,全面提升工作质效
重点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长期挂案、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侦查违法等不作为、乱作为进行监督。发挥“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优势,不断完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工作机制建设,把“两项监督”关口前移,延伸监督战线。树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工作理念,在提前介入阶段注重证据审查,聚焦侦查活动违法,把“两项监督”工作由“事中监督”“事后监督”扩展至刑事诉讼“全程监督”。在工作中注重对有代表性、引领示范作用的案件进行分析和挖掘,在监督中培育“两项监督”典型案例,及时把工作经验转化为智慧成果。
三、落实派驻机制,确保侦监协作办公室实质化运行
依托侦监协作办公室,每月指派一名员额检察官值班驻点工作,通过查看公安机关警综办案平台,实时掌握执法办案信息,动态实施监督,对一个阶段内的行政与刑事案件全面梳理,核实具体案情,确定监督重点,从实体到程序、从事实到证据全面细致审查,以全方位、立体化的方式发现监督线索。以定期走访和日常办案沟通相结合的方式,实地与侦查人员进行座谈交流、查阅案件台账和卷宗,就案件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随时交换意见、达成共识,以灵活的方式实现全天候监督。定期召开刑事案件办理情况交流座谈会和联席会,针对侦查机关在文书制作、取证程序等方面出现的侦查活动违法行为突出问题开展交流探讨,对常见侦查活动违法点进行会议评析,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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